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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低保政策再调整,9类对象将不再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

    信息发布者:亚洲第一桥
    2017-07-04 17:58:42   转载

         

        农村网事 2017-07-03 14:35

         近期各地对农村低保对象大规模进行了清理和规范,明确要求以下9类对象将不再享受低保政策,他们分别是:

        一、不如实申报收入的家庭: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配合核查家庭收入的家庭;

        二、不愿意从事劳动的家庭:家庭成员中有正常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,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,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;   

        三、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:赡(抚、扶)养人有能力但对赡(抚、扶)养人拒不履行法定赡(抚、扶)养义务的家庭;

        四、拥有经营性实业的家庭:拥有注册资金3万元以上经营性实业或购置3万元以上经营车辆或大型农机具的家庭;   

       五、非不可抗超大额支出的家庭:超出自身能力、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而大额支出,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;

       六、离家1年以上土地撂荒的家庭:离开户籍所在地1年以上(在校学生除外)或承包地撂荒的家庭;

       七、具有不良行为被处理的个人:赌博、吸毒、偷盗等违法行为的涉案人员、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、劳教的人员,本人不得纳入低保;

       八、直系亲属有财政供给的家庭:财政供给人员的直系亲属(仅限于财政供给人员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家庭;

       九、不符合当地政府享受农村低保规定条件的家庭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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